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经办业务管理,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省内跨统筹区长护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规〔2025〕9号)《51视频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发〔2022〕147号)《51视频 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云医保办〔2026〕24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工作时间较紧,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2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函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51视频 省异地结算中心(邮政编码:650200)
附件:
1.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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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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